美国废除“网络中立”规则的后果是什么?
近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举行投票,废除了前总统奥巴马任内极力主张出台的一项旨在保护互联网自由开放的“网络中立”规则。此举一出,立即在美国引发抗议,美国多个州的检察长威胁将针对联邦政府废除“网络中立”的举动进行起诉。而实际上,自新领导上任以来,支持“网络中立”的许多美国人已经为此进行了持续的“斗争”。此次FCC的决定,使得一场关于“互联网已死”和“互联网自由了”的讨论正在逐步升温。那么,什么是网络中立原则呢?我们知道互联网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存在两种企业。一种是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即ISP。这些公司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电信公司、宽带公司等。它们负责铺设电缆、光纤等,让你的公司、房间里拥有网络信号。而另一种则是互联网内容供应商,即ICP。我们日常使用的各种网站、APP均来自于此类企业。所谓的“网络中立”(Net Neutrality),也就是指电信运营商需要对所有内容提供商一视同仁,电信运营商必须保持统一的开放性,平等对待所有流量数据和应用接入。不能说因为某家互联网内容提供商支付了更高的费用,就可以获得更快的速度。最早的“网络中立”发生于美国运营商之间。上世纪30年代,美国政府即要求当时的不同运营商之间,不能限制非自己用户的互通。即不管你是哪家运营商的,你们之间的所有电信通信是要能够实现互联互通的。这在当时主要出于保护小的运营商而设立的原则。此后,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原来只是存在于电信领域的网络中立原则,也就延伸到了互联网领域,成为互联网公司与电信运营商之间的“战争”。网络中立性原则废止,意味着今后美国网络运营商可以区别对待不同的互联网公司网站。这也是为何此次美国废除“网络中立”原则相关保护条款之后,美国企业Netflix被视为最大输家的原因。因为它和Youtube的流量占美国网络流量的比例高达70%。当然,美国电信运营商也有自己的理由。它们认为网络中立原则导致它们缺乏足够的资金来铺设相关的电信基础设施,诸如4G网络的覆盖率相较其他某些互联网高速发展的国家覆盖率低等。总之,它们声称网络中立法案限制了电信运营商从网络投资中获得更高回报率的机会,也就限制了美国基础电信设施的发展。为此,无论是电信运营商,或是互联网科技企业,都一直对美国国会议员进行游说。前者主张摒弃“网络中立原则”,而后者则极力主张维护“网络中立”。如今当数据正变得越来越重要之时,比如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自动驾驶等技术,已经越来越依赖于数据和网络通信,互联网的入口却被少数几家电信运营商所控制,这势必对美国的商业和文化造成巨大的问题。现在,这种担忧似乎正在变成现实。因此,虽然此次FCC废除了相关保护条款,但鉴于有调查数据显示,美国有83%的民众拒绝废除“网络中立”原则,相关争议不会就止停息。相反,围绕互联网的未来、开放与自由,美国将发起更多的争论。美国政府、电信运营商与科技企业之间,未来还会发生更多的故事发生。
互联网技术是否是中立的呢?
做得越成功的互联网企业,性质越偏重于平台:它们提供工具,不生产内容(货物等),接入第三方合作伙伴。平台的属性也使得它们在遭遇危机事件时,比三鹿遭遇三聚氰胺毒奶粉更具有争议性,因为外界很难界定平台要承担何种责任,更遑论定性这些平台的主观善与恶。平台不承认作恶,但结果却实打实的“不仁”。以结果论,导致这种羞耻的最大敌人,来自“先天护身符式的原罪”——技术中立。
废除网络中立原则为何会使美国人彻底怒了?
12月14日下午,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简称FCC)以3:2的投票结果,正式将奥巴马时代确立的“网络中立原则”废除。这一决定自今年上半年开始酝酿,遭到多家互联网媒体的公开抗议。这使使美国人彻底怒了。追剧的时候遇到卡顿,一般都怪“网不好”,但假如你的网络提供商正好和追剧的网站有竞争关系,原因就未必那么单纯了。这听起来也许有些阴谋论,但确实在美国引起过一场商业纠纷,美国政府一度通过“网络中立原则”(Net Neutrality)对此类现象加以监管,保证网络提供商公平对待所有互联网媒体平台。随着网络中立性规则废除,受到最直接冲击的是网上流媒体平台。加拿大网络政策研究机构Sandvine于2016年3月发布的研究显示,美国网络流量使用量前三名的公司分别是网飞(Netflix)、YouTube和亚马逊视频。取消网络中立原则有可能让网络运营商直接掌握了用户的浏览体验,控制住流媒体的命门。这一担忧并非危言耸听。从网络中立原则尚未确立的2012年开始,就陆续有第三方机构发布报告,称互联网运营商随意控制和减慢一些网站的加载速度,这对于依靠视频清晰度和加载速度的流媒体可能造成致命的打击。“网络中立原则”是2003年由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媒体法律学教授吴修铭(Tim Wu)提出,即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s,简称ISP)必须同等对待来自各方的所有内容。2014年奥巴马政府为FCC建议的网络中立五大原则是:禁止运营商封锁网站、禁止减慢加载速度、禁止为加速额外付费、必须增强服务数据透明度和监管无宽带的无线网络。FCC根据这些原则制定政策,可以直接对运营商的违法行为进行约束和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