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把房子过户给儿子怎样最便宜
一、父亲把房子过户给儿子怎样最便宜1、父亲的房子过户给儿子最便宜的方式是继承,以继承方式过户房产只需缴纳一定比例的印花税,公证费和工本费,不需要缴纳其他税费。过户房子只需要,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原业主身份证,护照等,或者财产权利文件,前往房管部门进行过户等手续即可,需等15日左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二、房子过户流程有哪些1、双方签订购房合同;2、按照购房合同履行房款支付后,双方携带合同以及材料前往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3、申报房屋出售价格、等待审核;4、审核通过,缴纳税费;5、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买卖双方进行交接,过户完毕。
父亲房子怎么过户给儿子最省钱
法律分析:继承过户最省钱。在买卖、赠与、继承三种过户方法之中,继承是最经济快捷的途径。因为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办理继承过户只需缴纳公证费,其他税费全免。但是继承过户的方式在父母一方去世的情况下才可以实现,所以很多父母都暂时不考虑这种途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爸爸去世了,房产证上是我爸爸的名,他的兄弟姐妹有权利分房子吗?
兄弟姐妹是否有权利分该房屋,需要看该房屋是否是您父亲的个人合法财产以及兄弟姐妹是否享有继承权。如果该房屋是您父亲的个人合法财产且兄弟姐妹有继承权那就有权利分房子。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如果该财产的性质为您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即使仅登记在被继承人个人名下,也不改变该房屋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能够发生继承的仅为被继承人对于该房屋享有的份额。其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被继承人留有相应的遗嘱,明确了财产继承问题,那么就需要按照有效的遗嘱进行继承。如果遗嘱中排除了其兄弟姐妹的继承权,那么兄弟姐妹对于该房屋无权继承。最后,《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由此可见,继承开始后,如果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第二顺位继承人不继承。故如果被继承人尚有配偶、父母、子女其中任意一人,兄弟姐妹均不享有继承权。
父亲去世后房产证上是他自己的名字,父亲的兄弟姐妹有权分房吗?
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说,你父亲的兄弟姐妹是没有权力分割房产的。至于详细的原因,下面就简单的说说吧。首先来说,那套房产是在你父亲的名下,当天去世后房产就算是他的遗产了,按照我们国家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顺序来说你父亲的兄弟姐妹是没有权力分割房产的。我们国家法律规定的继承人顺序中,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则是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只要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还有人健在的话,任何一个处在第二顺序继承人位置的人都是没有权力去继承遗产的。所以,能够分割房产的人只有你的妈妈、你本人以及你的兄弟姐妹和爷爷奶奶。其次就是,假如你父亲生前立有遗嘱,明确表明那套房产以后归自己的某个兄弟姐妹继承,那他们是有权利分割房产的。其实在法定继承人的前面,遗嘱则有优先权。也就是说如果你父亲以前在思想意识完全正常的时候表明了那套房产以后给他的兄弟姐妹,那他的兄弟姐妹在他死后就有权力来分割那套房产。不过也别担心,虽然有这种可能,但是相信你父亲不会置你们于不顾去把房产赠送给他的兄弟姐妹的。最后就是,关于你父亲遗留房产的分配问题还是一大家人坐在一起商量着解决比较好。其实现实生活中很多家庭在亲人去世后都会陷入遗产争夺的风波,最后搞的两败俱伤比仇人还难受。所以,为了缓和关系你可以把他们都拉倒一块坐坐,给他们普及一些关于遗产继承方面的法律知识,相信他们看在你死去父亲的面子上也不会为难你们的。假如他们真是撕破脸皮的想争夺你父亲遗留下来的房产,那就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吧。
公婆的房子过户到了丈夫名下,离婚时妻子有权分这个房子吗?
公婆的房子过户到丈夫名下以后,就属于丈夫的财产,这时候只要婚姻关系存在,自然也有妻子一份。将来两人如果走到了离婚那步,房子作为婚后两人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候妻子也有分配房产的权利。如果房子过户行为,出现在了婚前,房子就属于婚前丈夫个人财产,这样情况下不能够参与分配。不动产作为大件商品,有着很高的价值存在。很多人的婚姻成也因为房子,最后失败还是因为房子。围绕房子产权、分配,产生了许多烦恼和纠纷。公婆将房子过户到了丈夫名下,这样一个行为,或多或少会对儿媳妇造成影响。儿媳妇能否分配房产,取决于下面两种情况。房产过户行为发生在婚前夫妻共同财产,才拥有共同分配的权益,同理夫妻共同债务,也有着双方偿还的义务。一些夫妻在婚前,就会对房产的归属情况,做一个详细的沟通。女方为了保障自己权益,会提出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这样即便是婚前财产,也能够让女方有分配的权益。公婆过户房产行为,如果发生在了婚前,而房产证上没有女方名字,就不能够分配房产。这属于丈夫婚前财产,所有权归丈夫,女方享有继承权利。房产过户行为发生在婚后夫妻结婚以后,所产生的财产,就属于夫妻二人共同财产,都有权利分配这些财产。因此当房产过户行为,发生在婚后,女方在离婚时候,就可以参与房产分配。按照房子的价值,分得自己应得的一份。当然了这个过程,可能并不会像我们想的这样顺利。多数情况下,都会遇到来自男方家的阻力。房产署名是一个大事情,在我们的婚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有关房产署名,及房产分配的话题,最好是讲在前面,避免后期因此出现误解和麻烦。
父亲的房子过户给了我,离婚时我老婆有权分吗?
父亲的房子过户给自己,离婚的时候老婆是没有权利瓜分的,毕竟老婆与父亲是没有任何的亲子关系,不存在继承关系,也没有任何的赠与行为。一、婚前财产范围 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父亲过户给自己的房子都是属于自己的,这部分财产属于婚前财产,离婚的时候分割的是两人的婚内共同财产。父亲的房子不属于共同财产所以不能分割,只能分割两人结婚之后买的房子或者其他的财产,属于婚前的不能动一分一毫。二、父亲的财产 房子是父亲的钱购买的,本就是属于父亲的房子,老婆任何的时候都不能在这个上面下文章。对于这套房子自己没有任何的付出 ,就连老婆都没有出一分的钱 ,所以没有任何的理由去瓜分。即使父亲的房子过户给自己,但是也依然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不可以在离婚的时候拿出来划分。现在的婚姻法注重保护个人的财产问题,避免大家的财产受到了影响,这是贴近大家的生活,避免出现各种的矛盾。三、外人的存在 老婆和父亲之间没有任何的关系,在自己和老婆没有离婚的时候还算一家人,但是没有任何的血脉关系。在自己离婚之后对方就是一个外人,没有任何的权利继承父亲房子,更加不会有瓜分的依据。 婚前财产是对于个人财产的保护,不管是谁都不能在离婚的时候分割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财产才是在离婚的时候应该划分的,要正确的面对财产问题,不能因为财产问题把一家人闹翻天,即使离婚也应该好聚好散,不要让大家对自己另眼相看。
爸爸去世了,房产证上是我爸爸的名,他的兄弟姐妹有权利分房子吗
如果房产属于您爸爸的个人财产,那么其死亡后该房产就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如果爸爸没有留下遗嘱将房产留给其兄弟姐妹的,那么兄弟姐妹是无权要求分割房产的。一般来说,对于爸爸遗留的遗产,如果爸爸生前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其遗产就要根据其遗嘱的真实意思来处理;若其未留下遗嘱,那么其遗产就将由其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通常情况下,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因此,在有第一继承人的情况下,其兄弟姐妹是没办法继承遗产的。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当继承的份额是均等的。但如果继承人中有属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分配遗产时,对其应当予以照顾。对于对继承人照顾较多或者平常和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也可以适当多分。继承人之间经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