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落户政策
广东落户政策为落户有买房落户,新生儿落户,人才落户等。商品房住宅房都可以办理户口。新生儿须父母一方户籍在本地才可以办理落户手续。人才落户得满足大专毕业两年内,本科以上学历40岁以下的条件才能落户。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广东户口迁入条件
法律分析:1、年龄在20-45周岁。2、具有初中以上学历。3、在本市有合法住所。4、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5、在本市就业或创业。6、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实际上至少8年以上。7、符合计划生育政策。8、无违法犯罪记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重点任务》明确,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重点任务》提出,将有序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各类城市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落户条件,坚持存量优先原则,推动进城就业生活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城的人口等重点人群便捷落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2018年全面放开落户限制解读,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
2018年全面放开落户限制解读,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
让更多的人走进城市,让更多的人进城落户。根据《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未来五年之内,全省除昆明市主城区以外,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全省大中城市不得采取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积分制度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
如何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将取消对高校毕业生和中高级技工落户限制
草案提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融入和落户城镇。到2020年,实现全省累计转户500万人左右,引导250万人在中小城镇就近就地城镇化,促进150万人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人落户城镇,推动100万人通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改善居住条件实现城镇化。
充分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除昆明市主城区以外,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全省取消对高校毕业生和中高级技工落户限制。实行来去自由的返农村原籍的'落户政策。完善居住证制度,推进居住证制度全面覆盖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全省大中城市不得采取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积分制度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
此外,草案还提出,继续发挥昆明市集聚产业、吸纳就业人口能力强的优势,大力发挥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市、蒙自市、大理市、昭通市、丽江市、临沧市、普洱市、保山市、景洪市等中小城市及州(市)府所在地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发挥小城镇在吸纳农业转移人口中的重要作用。
探索行政区划改革
积极推进沾益、马龙、鲁甸、晋宁撤县设区
草案提出,推动建设以昆明为核心的区域性国际城市,增强城市辐射带动功能。提升曲靖、玉溪、楚雄、红河、大理、昭通等区域性中心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发挥其在吸纳人口和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逐步培育成为大城市。培养促进安宁、宣威、祥云、景洪、芒市等州(市)域中心城市发展。
深入推进昆明等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快五华区、蒙自市、弥勒市、大理市、玉溪市、文山市等智慧城市建设。积极推进玉溪市、大理市、丽江市、保山市等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大力推进临沧、玉溪、曲靖、楚雄、红河等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积极推进普洱等建设绿色城市。延续历史文脉推进丽江、建水等建设人文城市。
探索行政区划改革,加大推进泸水、水富、禄丰、祥云、罗平、华坪、建水、勐腊、永仁等县撤县设市,积极推进沾益、马龙、鲁甸、晋宁等县撤县设区,积极探索民族自治州州府所在地的市撤市改区。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续建昆明轨道交通1号线呈贡支线、2号线二期、3号线等工程
草案提出,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昆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50%以上,曲靖、玉溪、楚雄、红河主要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40%以上,其他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35%以上。
到2020年全省大城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60%以上,鼓励和推行昆明、曲靖、保山等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全省开工建设干线支线地下综合管廊300公里。到2020年城市和建制镇集中供水普及率达到95%和85%,县城和县城以上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87%。城市建成区面积绿地率达到32%,绿化覆盖率达到3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
轨道交通建设重点:续建昆明轨道交通1号线呈贡支线、2号线二期、3号线、6号线二期、9号线一期(晋宁线一期)等工程;新开工1号线西北延、4号线、5号线、9号线二期等工程,规划建设呈澄轨道交通;推进滇南中心城市有轨电车示范线建设,适时启动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州、大理州、昭通市的轨道交通建设项目。
建设“幸福云南”
到2020年,全省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坚持居民收入增幅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规范初次分配,加大再次分配调节力度,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率。
到2020年,城乡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到2020年,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5张。
到2020年,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到30%。
到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0%以上。探索学区制办学模式,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
如何实现如期脱贫
1月2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省长陈豪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全面落实脱贫攻坚任务,2016年内实现12个贫困县摘帽、120万贫困人口脱贫。在《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中提及,建立反映客观实际的贫困县退出机制,确保脱贫摘帽结果有质量、符合实际、经得起检验。
推动教育扶贫
支持迪庆、怒江率先实施14年免费教育
草案强调,把民族地区发展融入全省发展大局中,不断增强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努力使民族地区经济增长速度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幅度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确保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保到2020年,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全省总体水平。
支持迪庆、怒江率先实施14年免费教育,坚持和完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高考加分录取政策,鼓励省内高校每年招收一批掌握民族语言的少数民族学生。在民族地区逐步实现初高中毕业未能升学的学生职业技术教育全覆盖全免费。
记者了解到,云南省此前已在怒江、迪庆两州启动实施了职业教育全免费全覆盖试点,此次14年免费教育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当地的教育扶贫工作。
建立奖惩机制
建立脱贫摘帽奖惩机制提前摘帽将给予奖励
草案提及,确保全省574万农村贫困人口如期实现脱贫、88个贫困县全部摘帽,476个贫困乡(镇)、4277个贫困村出列,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实现我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有450万人左右通过产业扶持、转移就业、异地搬迁、教育支持、医疗救助等措施实现脱贫,其余完全或部分丧失能力的贫困人口实行社保政策兜底脱贫。
建立脱贫摘帽奖惩机制,对提前摘帽的重点县给予奖励,在攻坚期内国家原有政策不变,脱贫的农户在一定时期内继续享受扶贫相关政策,避免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
延展
构建跨越式发展新体制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产业技术创新工程重点方向包括原始创新、生物产业创新资源整合提升行动、生物产业关键技术和生产工艺重大攻关行动、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包括重大科技专项工程、重大产品开发工程、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与创新创业环境建设工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升工程。“互联网+”行动的十二个主要领域包括互联网+创业创新、互联网+协同制造、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电子商务、互联网+便捷交通、互联网+旅游文化、互联网+益民服务、互联网+高效物流、互联网+智慧能源、互联网+普惠金融、互联网+绿色生态、互联网+人工智能。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培育完善现代化市场体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提升省域宏观调控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