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规划编制

时间:2024-09-15 15:51:28编辑:coo君

村庄编制规划是不是就不拆了

需要强调的是,村庄规划的编制要在现有的基础上进行,注重实用性,不要多此一举,进行大规模的拆迁建设等等。一般来说,村庄规划是可以进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村庄规划编制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城市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第一阶段,也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村镇规划:村镇规划是为实现村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村镇的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协调村镇布局和各项建设而制订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是村镇建设与管理的根据。村庄、集镇总体规划是乡级行政区域内村庄和集镇布点规划及相应的各项建设整体部署。村庄、集镇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乡级行政区域的村庄、集镇布点,村庄和集镇的位置、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村庄和集镇的交通、供水、供电、邮电、商业、绿化等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的配置。整体来说两个都属于规划建设,规模不一样。专注的方面也不一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三条 促进乡村振兴应当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充分发挥乡村在保障农产品供给和粮食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发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特有功能。

村庄规划编制应坚持哪些原则?

村庄规划编制应坚持多规合一、突出村庄特色、坚持保护建设并重、坚持以农民为主体等原则。1、多规合一按照“多规合一”的总要求,村庄规划编制要做到在规划工作底图、技术标准、规划范围、规划指标、规划目标期限、规划数据建库等方面统一。有一个统一的标准。2、突出村庄特色以全域规划为理念,以多样化为美,按照“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要求,突出地方特点、文化特色和时代特征,保留村庄特有的民居风貌、农业景观、乡土文化,充分体现当地特色,防止“千村一面”。3、坚持保护建设并重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科学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与建设并重,保护好建设开发的生态底线,为生产、生活创造优质的生态环境,防止调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4、坚持以农民为主体要坚持“听民声、汇民智、重民意”的工作理念,并在工作中贯彻落实。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听取当地村民的诉求,组织当地村民充分发表意见,积极参与集体决策,确保规划符合村民意愿,保障村民的集体利益。

村庄规划内容包括哪几方面

法律分析: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安排村庄内的农业生产用地布局及为其配套服务的各项设施;确定村庄居住、公共设施、道路、工程设施等用地布局;确定村庄内的给水、排水、供电等工程设施及其管线走向、敷设方式;确定垃圾分类及运转方式,明确垃圾收集点、公厕等环境卫生设施的分布、规模;确定防灾减灾、防疫设施的分布和规模;对村庄分期建设时须进行安排,并对近期建设的工程量、总造价、投资效益等进行估算和分析。在一些经济较为发达和规模较大的村庄,也可以根据村庄发展建设的实际需要,组织编制专项规划。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上一篇:为了公平正义

下一篇:广州游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