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转让的步骤有哪些,店面转让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步骤:a 确认转让人的身份查看他是否是店面的产权所有人; b 开始洽谈房屋的租金,以及经营的设备还有装修等项目的具体价钱; c 双方签订店面转让协议和租赁合同,并约定双方的具体权利和义务; d 合同签署完毕之后按照合同的约定来付转让费; e 及时凭签订合同,以及其他所需证件到工商部门办理手续; f 如果店面经营者也是承租人,就要查看房屋的产权人签订的原始合同,并检查是否有转让权。签订合同的时候要三方都同时在场并签字证明。 注意事项:a 签订合同的时候,双方要互相交验相关的身份证明,以及房屋的权属证明。看店面是否设立了别的权属; b 考察清楚店面转让的原因以及债务情况,并在合同中明确注明,避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c 解清楚你看中的店面地段,在短时间内有没有拆迁规划,避免上当受骗; d 交房的时候要检查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并填写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然后签字盖章; e 合同的正本与附件都需要好好保存,以防万一。
店面转让的步骤有哪些,店面转让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店面转让的步骤1、确定转让人的身份,看他是否是店面房屋的产权所有者,如果店面经营者就是房屋的所有者,首先要查看店面的产权证明、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其他相关证件是否齐全,并初步咨询转让价格及房屋的租金情况。2、若有意接手,双方可洽谈房屋租金及店面经营设备、装修等转让项目的具体价格。若谈定则可预付一定数量的定金,以保证优先接手店面的权利,定金收取方出具定金收条,收条要写清时间、金额、定金的用途等具体内容。3、双方签订《店面转让协议》及《房屋租赁合同》,从而约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4、合同签署完毕,按合同约定方式结付转让费用。5、转让方有义务协助接手方进行过户变更手续,因此,接手方要及时凭签订合同及其他所需证件到工商部门办理好更名登记手续,以确定经营的合法性。6、如果店面经营者也是承租人,则必须查看其与房屋产权人所签订的原始合同,并检查其是否有转让(转租)权;签订合同时要三方同时在场并签字证明。(即产权人、经营者、接手者)二、法律说明(门面租售相关法律说明)1、在租售方未允许的情况下,租方不能私自将房屋使用性质改变,或改变房屋结构。2、在签订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租方必须按要求把租金付清。3、续租租赁期满,租售方如有意续租,则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4、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租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租售方有权解除合同;(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未定天以上的。(2)在租赁期内,未经租售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租售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3)在租赁期内,未经租售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5、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1)租售方、租方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3)在租赁期间,租售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门面转让协议
法律分析:门面转让合同不含房东的情况下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不想再承租门面的,经过房东同意,或者事先有约定,可以转租给他人。转租他人需要签订转租协议。门面转让合同必须房东到场签字才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门面房转让合同书
以当事人甲、乙为例,店铺转让合同需要有以下的内容:第一条:甲方于某年某月某日前将位于某地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第二条:该店铺产权人为某某。丙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某某日期,月租为多少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第三条: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第四条:乙方在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多少多少钱,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第五条:该店铺的营业执照由乙方办理,经营范围是什么,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第六条:约定违约责任如违约金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