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谬误(四):人身攻击
人身攻击 ad hominem
人身攻击,或者诉诸人身,来自于拉丁语 argumentum ad hominem,或者简化为ad hominem,Ad在拉丁语中有against, to, towards的意思,Hominem也就是人,所以ad hominem直译为”对人”。人身攻击谬误是指在驳斥某人的观点是,忽略论证本身,通过攻击对手的性格或个人特征,试图让人相信对方不值得信赖,从而达到破坏他们的论点的目的。人身攻击可以采取公开攻击,或者巧妙地对对方的性格或个人属性提出质疑,以此来抹黑他们的论点。 指向讨论问题的人,而不是问题本身,也就是“对人不对事”。
政治人物会在政治宣传或公众活动中,比较经常使用人身攻击,以获取比对手更优越的地位,或者会用以抵御对手及他人对自己的批评,很多时候,这种人身攻击会以将对手贴上「不可信赖」、「缺乏诚信」等标签来进行。
以下是诉诸人身谬误的几个例子:
比如说,某人提出了一个更公平的税收制度的论点,并且提出了令人信服的案例,另外一个人询问观众我们是否应该相信一个未婚、曾经被捕、闻起来有点奇怪的女人的任何话。
常见逻辑谬误:人身攻击
人身攻击(对人不对事)是一种常见的逻辑谬误。
品行资历
一方致力于攻击对方的品格、资历、名誉、职责等,而不是对方的论辩。这里隐含的前提,就是把人与事划等号。你人有问题,那么你所说的话就有问题。
例如,有人宣称,我们不能相信马丁·路德·金的观点,因为他有过婚外情,他还在大学时抄袭过别人的作品。然而,虽然他有一些人品缺陷,但这不能否定他所倡议的种族平等是正当的。
同样,我们知道毕加索对待女人很差劲,凡高曾试图割耳自残且在精神病院呆过一段时间,但这些不能否定或评判他们创作的油画,这些作品的艺术价值需要从审美的角度去评论。
或许弗洛伊德吸食过毒品,但如果以此反对其精神分析学,就如同由于爱因斯坦是无神论者,而否定其E=MC2的正确性一样,是可笑荒谬的。
虽然杰弗逊是奴隶主且有私生子,但这不能说明他起草的美国独立宣言就没有价值。
有人说律师经常在诉讼中,从证人的一些历史行为或纪录中,质疑证人的可信度,是否属于人身攻击型谬误呢?请注意律师始终攻击的是证人的可信度,引起法官怀疑,而不能直接说证人目前所说的证词是谎言。
利益相关
另一种方式是攻击对方有利益相关,所以对方的话不可信。例如说“你当然支持北京小汽车摇号,因为你是环保主义者”或“你当然反对降薪,因为你是工会的”。这里隐含的前提是,如果对方有利益在里边,那么对方发言或行动的目的一定是为实现其利益。
如果教练让你加倍努力练习,他的目的很可能是为你能赢得比赛,而不是为了显示自己的权威。如果医生建议你动手术,很可能是他对你的病情担心,而不是多挣钱。
当然这种情形比较微妙一些。我们并不是说一个人的利益与其言论或行动没有关系,而是此时理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不能一概而论。
编译参考:《The Voice of Reason》by Burton F. Porter,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相比姚明,孙杨的思维到底有何缺陷?
孙杨考虑事情不太周到,因为他还年轻,姚明比孙杨大,所以他的考虑事情非常周到。姚明经历过的事情太多了,所以他很懂得怎么去处理那些事情,但是孙杨他一天只泡在游泳馆里,没有经历过太多事情,所以他不知道该怎么处理那些事情。孙杨很正直,他只管自己认为是对的,他就会去帮忙,如果是错了,那他就不会去帮忙。但是他的情商也是相比姚明是比较低的,因为他只朝自己的目标去前进,不管别人有没有受伤。孙杨虽然情商比较低,但是他实话实说,相比别人的那些圆滑世故,孙杨更能将事实说出来,而且孙杨并没有扭曲事实,他只是将他对这件事的想法讲了出来。孙杨的直来直去得罪了很多人,但是他丝毫不知情,只是那些人他故意为难孙杨,让他下不来台,可是他们没有想过孙杨在我们中国人眼里是一个游泳界的英雄。很多人会被一些人给带歪,就是那些所谓的键盘侠,他们认为孙杨得罪了外国人一定是孙杨哪里不好,肯定不是外国人做错了什么。孙杨在面对外国人对中国的侮辱的时候,他勇敢的站了出来,而不是软弱的躲在背后,这样子会更让人瞧不起他,相反他站了出来,那这样我们就会觉得他是一个非常勇敢的人,很正直。你们说孙杨情商很低,我觉得这是事实,但是他的情商低建立在他义无反顾的去维护中国的尊严的时候,如果他不去维护尊严,那么外国人就会认为中国人非常好欺负。平时的孙杨情商还是很高的,只要不触及到祖国父母以及其它他认为是对的事情上的时候。孙杨经历过被外国人侮辱中国的时候,但是姚明并没有受到这样的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