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男子暴打女司机到底是谁的错,男子为什么要打女司机?
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处民警李威佟发布长微博,分析了3日下午女司机被打的原因,并称此次暴力事件完全可以避免。“有些道理还是想说,女司机被打其实是可以避免的。她先是突然切换三条车道,别了男司机,男司机路怒症爆发,追上女司机反别一下后迅速向前行驶,女司机又加速追赶上来,再别男司机,并摇下车窗大吼,最终招致被暴打。如果双方都能控制自己的情绪,而非以暴制暴,女司机不会被打,男司机也不会铸成大错。(5月5日 新华网) 此次男司机暴打女司机的事件及其后续可以说在社会中掀起了轩然大波,在这次事件中我们可以思考一些问题。可以肯定不论是男司机还是女司机都有做得不对的地方。作为司机,我们应该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开赌气车是极不理智的,是对自己及他人安全不负责的行为。 男司机打人,甚至用螺丝刀捅劝架的司机,专家认为是一种“路怒症”的表现。“路怒症”的概念来自国外心理学界,‘路怒’(road rage)是形容在交通阻塞情况下,开车压力与挫折所导致的愤怒情绪,也称作“阵发型暴怒障碍”,发作者会袭击他人的汽车,猛烈程度往往让他人和自己大感意外。所以我们在日常驾驶过程中,一定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要产生烦躁,易上火的情绪,否则酿成事故,悔之晚矣。 另一方面,女司机这种突然切换三条车道的行为,也应该要强烈指责。试想,如果女司机突然切换车道,旁边车道的车辆反应不及,在高峰路段上,极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作为司机,我们应该文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应该进行这种危险的行为。安全驾驶,应该放在每一个司机心里,尽量减少该类事件的发生。 事情发展到现在,来龙去脉都已经清楚,双方当事人也已经就事情进行道歉,男司机会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女司机也得到了血的教训。但愿双方都能在这次事件中反思自己的问题,在以后的驾驶中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控制自我情绪。 同时,应该让每位司机都扪心自问,开车是否严格遵守了交通法规,提高了行车安全意识,要做到规范驾驶,增强驾驶员安全意识,提高驾考安全意识考核是关键。在以后的驾考中,应该加强对学员安全驾驶以及情绪控制的指导,按照“一票否决”的原则,突出安全意识的重要性。
成都女司机被打事件的处理结果
2015年8月21日,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张某故意伤害案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5月3日14时许,被告人张某驾驶车辆行驶途中,因被害人卢某驾驶车辆突然连续变道,双方发生矛盾。随后,张某驾车将卢某所驾车辆逼停,将其从车内拉出后进行殴打,造成卢某轻伤。经法医学鉴定,卢某伤情为轻伤二级。案件审理过程中,经过锦江法院主持调解,张某与卢某达成赔偿协议,并进行了赔偿。8月3日,经司法行政机关评估,被告人张某适宜纳入社区矫正。法院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考虑张某系初犯、偶犯,归案后积极认罪、悔罪,对卢某损失予以赔偿取得卢某谅解,并综合考虑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社区调查评估报告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交通法律法规大全对于汽车被撞该怎么负责?
交通法律法规大全对于汽车被撞该怎么负责的法规条文:
第七条 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的交通警察,听候处理;过往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第八条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第九条 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真实情况。其他知情者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情况。
第十条 在追缉交通事故逃逸者或者抢救伤者等紧急情况下,交通警察有权使用单位或者个人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用后立即归还;对造成损坏的,应当修复或者折价赔偿。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车辆、物品、尸体、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及有关的道路状态等,应当根据需要,及时指派专业人员或者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检验或者鉴定。检验或者鉴定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根据检验或者鉴定的需要,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或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有关证件,检验或者鉴定后应当立即归还。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扣留交通事故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有关证件,也不准扣留交通事故车辆的驾驶员和货物。
第十三条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应当预付医疗费,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者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
第十四条 在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法定保险的行政区域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由当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预付伤者抢救期间的医疗费、死者的丧葬费。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有权向抓获的逃逸者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追偿其预付的所有款项。
第十五条 医疗单位应当及时抢救治疗交通事故的伤者,并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医疗单据和诊断证明。
丰田女司机买年货,遇到违停堵路的捷豹,连撞11次霸气离开
丰田女司机买年货,遇到违停堵路的捷豹,连撞11次霸气离开。一年一度的春运正式开始了,也预示着春节的临近,有的人已经搭上了春运归家的列车,有的人已经开始准备年货。近日,一位丰田女司机在商场购买年货时,将车停在了楼下的路边停车场。等到她买好了东西准备回家时,发现停车场中央的通道,已经停放了一排汽车,挡在自家车前的,是一辆捷豹SUV。这位女司机开的是一辆丰田霸道,车身尺寸较大,由于捷豹SUV停在了通道中央,加上女司机技术可能不太娴熟,很难从停车位开出去。在联系捷豹车主未果后,加上自己有急事,这位女车主一气之下,开着丰田霸道,连续撞了11次,将停在道路中央的捷豹SUV,生生撞开了,女司机开着丰田霸道霸气的离开了。虽然丰田女司机就这样霸气的离开了,但是随着捷豹车主的追究,这位女司机也主动自首,承担了责任。这件事说到底还是女司机的问题,当时由于到商场消费的人流过多,停车位不够用,于是在停车场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后来的汽车就停在了过道中央,同时给两边留出了足够正常通行的安全距离。这位丰田女司机是因为自己技术原因,不能安全驶出停车位,反而把怒火撒在了无辜的捷豹SUV身上,看到这样的行为,无疑又是在给“女司机”群体招黑。遇到这样的情况,这位女司机其实还有更好的处理方式,但其恰恰选择了最不好的一种。如果其能够找到物业,让其联系捷豹车主挪下车,或者让物业指导自己安全驶出停车位,抑或是让过路的老司机帮自己驶出停车位,都能很好的避免这起事故的发生。作为捷豹SUV车主来说,可能是比较冤枉的,在物业指定的地方停车,进去买了点东西,出来就看到自己爱车被撞成这样,不知道心里是什么滋味。不过如果这位捷豹车主在挡风玻璃上放置挪车牌,方便别人联系自己挪车的话,也能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特别是现在汽车越来越多,停车位越来越紧张的时候,如果临时占了别人的车位、或者挡住了别的车,最好放一个挪车牌,方便别人联系自己挪车,否则很容易引起不必要的误会、事故。网友们,你觉得这位丰田女司机的做法对吗?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女子怒撞11下挡道违停车 或面临刑事处罚?
开车的朋友或多或少都遇到过这种情况,有时候着急上班,或者着急办事,结果车被堵住了。碰到人家车上贴了挪车电话的倒也罢了,互相体谅一下就过去了,但有时候就是既没有挪车电话,打了114挪车电话吧,人家也不肯下来挪车,确实挺糟心。但是生气归生气,冲动是魔鬼。这是近日在网络上流传的一段视频,从下面这段监控中可以看见,屏幕左上角的白色车在短短两分钟内,连续撞击停在前面的黑色轿车,撞开后,驶离现场。视频的地点显示在杭州桐庐。桐庐交警大队证实,事情发生在1月4日晚20时50分许,桐庐城南街道利时百货停车场里。白色车是一辆丰田普拉多越野车,而黑色车是一辆捷豹轿车。桐庐交警大队指导员徐欣说,这是桐庐当地一个综合性商场,有不少餐厅、KTV和购物场所,平时人气很旺,停车位确实也比较紧张。涉事的白色车是停在正规划定的停车位里的,而黑色车正好横向堵住了她的去路,由于停车场保安也没有很好的管理车辆停放,在停车位的旁边,又停了一排车辆,而受伤严重的这辆黑色捷豹车,就在这条长龙中。据当时交警勘查现场的情况看来,或许对于比较小的车型可以通过多次尝试勉强挪出来,但由于白色车越野车的车身比较长,相对也更宽一些,想挪出来几乎是不可能的。据白色车车主杨女士说,当时她已经尝试过拨打114挪车电话来联系对方车主,但十几分钟都没有见到车主下来挪车,自己确实也比较着急,一时气愤就做出了这样的行为。由于事发地点位于商场封闭停车场内,属于商场物业管辖,并非交警的管辖范围,而对于交通事故的认定为:事故当事人对于事故的发生在主观上处于过失(包括: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至少有一方在开车或者行人行进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一定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后果,否则不构成交通事故。在本次事件中,杨女士明显是连续撞击了对方的车辆,这种行为属于主观故意,而并非过失行为,所以无法以交通事故的方式处理,所以本次事件中也无法对黑色捷豹的车主开具处罚。次日一早,杨女士到交警事故中队投案自首,最终案件已经被移交给桐庐县城南派出所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也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如果捷豹车的车损达到5000元以上,杨女士的行为就将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或将面临刑事拘留。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