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怀疑女孩子被强奸导致怀孕,15岁女孩究竟经历了什么?
这个小女孩,她在离家出走一个多月之后回到了家,在她回到家之后,她的父母便哭了起来,因为这个小女孩走的时候还是好好的,回来之后神情恍惚,说话颠三倒四的,而且经过询问,她已经四十多天没有来月经了,后来她的小姨就给他测了一下,没想到这个小女孩却怀孕了。而根据小女孩的家属表示说,小女孩一直都非常的懂事,从来都没有跟家长们闹过别扭,或者是吵过架,她是不可能离家出走的。而后来,经过小女孩家长的询问还有调查后发现,小女孩当时是被几个社会青年给带走了,带走之后就把这个小女孩拐到了一个KTV里面,她的家长怀疑这个小女孩遭受到了强奸。 而这个小女孩她才15岁,她接下来的日子是大好的,未来是可期的,但是却发生了这种令人感觉到害怕的事情,现在很多未成年人都被拐卖还有强奸,这是十分危险的,也希望我们家长能够多对孩子进行一些性教育,还有看管好自己的孩子。虽然这个小女孩她已经15岁了,有辨别能力。但是小孩儿她始终没有大人那么精明,没有大人那么能够辨别一个人的好坏,所以他们经常会被骗,而我们国家在近几年中也发现了非常多的未成年被强奸,还有被拐卖,被奸杀的案件,也希望各位家长能够注意起来保护好自己的孩子。根据小女孩的家长调查后发现,这个小女孩她被拐卖到了KTV里面似乎是当了陪酒女,而小女孩在回家之后他一直都神经恍惚小女孩的。家人们问她什么,她都说不知道,也希望警方能够赶紧找到凶手,还小女孩一个公道。而也希望我们国家能够对那些强奸还有拐卖未成年人的但最嫌疑人给予重大的刑事判决,不然他们是不会长记性的。
渭南21岁女娃送一起吃饭喝酒的男娃回家,为何反遭强奸?
因为这个一起喝酒的男娃是个人渣呀!每次看到这样的新闻都觉得非常生气,既生气为什么这个世界上有这么多的人渣,又生气女孩子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太低了,太容易就轻易相信别人,导致自己受到伤害。女孩子们千万不要送不熟悉的人回家,尤其是那个人都已经喝醉酒了,你还送他回家,简直就是羊入虎口。而且虽然大家倡导男女平权但是确实男性在大街上遇到危险的几率,是比女性在大街上危险的几率低的。所以女孩子真的不需要太过同情男孩子,他自己喝醉酒就算倒在马路边儿,那也是他自己的事情,谁让他要喝那么多酒的?不要送这些陌生的男人回家。这个故事里面21岁的女孩子姓王,强迫他的这个男人姓刘。王女士跟刘某在某一天晚上与其他几位朋友一起喝酒吃饭之后,由于刘某已经喝醉了,所以王女士将刘某送回了刘某家中。但是到刘某家里之后,刘某却强迫王女士与他发生了关系。发生关系之后刘某因为害怕王女士报警,所以敢让王女士离开。王女士打碎了房间里面的镜子,拿镜子抵在了自己的脖子上威胁刘某才离开的。王女士离开之后立即报了警,刘某被判除了三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其实我觉得这个罚的太轻了,像这种人就应该判个10年,20年的。王女士是1999年出生的,今年21岁。可能涉世未深,对于不熟悉的人,一点警惕心理都没有,导致自己最后有了这样的遭遇。希望大家如果家中有女孩儿的话,一定要告诉她们,出门在外不要轻信别人。而且我也没有办法理解跟王女士一起吃饭的那一群人,新闻中说他们是好几个人一起喝酒吃饭,那为什么最后是一个女孩子送别人回家呢?
日本奇葩强奸案:因施暴中受害女孩发出声音,强奸犯被判无罪
导语:无论何时,该被指责的是施暴者,而不是受害者! 强奸行为在大部分的国家里,都是违法犯罪的行为,施暴者不仅会受到社会大众的强烈谴责,还要承担法律的约束和惩罚。每个国家对强奸罪的定义和处罚都各不相同,但是从强奸罪的危害来看,它们都几乎相同。 首先,强奸这一犯罪行为,侵犯了受害者的“性权利”,因为强奸犯大多都是通过暴力逼迫、下药等违背受害者意愿的手段来实施性侵,而这一行为,严重的侵犯了受害者的“性选择权”和“自由权”,还会对受害者的身体和精神造成极大的损伤。其次强奸行为还严重践踏了受害者的人格尊严,会给受害者之后的生活带来巨大的影响。 社会大众对于强奸犯是零容忍的态度,相较于其它犯罪行为,强奸行为更加恶劣、更加无耻、更加遭到人们的唾弃。然而在日本有这样一起强奸案,惊掉了人们的下巴,颠覆了人们的三观。 强奸犯被判无罪,原因让人匪夷所思 日本的这起强奸性侵案,施暴者是一名餐厅服务生。在一个深夜,一名20多岁的女生来到餐厅吃饭,由于时间较晚了,所以餐厅里几乎没有多少客人了。 女生入座后,这名服务员上前介绍菜单,服务员凭借极高的情商,赢得了女子的好感,于是邀请其一起喝酒。而这一邀请正合了男服务员的心意。男子在聊天中,不断地劝女子喝酒,渐渐的,女子不甚酒力开始醉了,而男服务生还一直劝酒。一来二去,女子趴在了桌子上,醉成一滩。 这名服务生在之前交谈中,了解到女子是一个人住,并且知道她住所的详细地址。于是和餐厅老板说要送女子回去。老板也没有多想,就答应了。很快,男子将醉的不省人事的女子送到了家里,并用钥匙打开了房门。到家后的男子立马露出其丑陋的嘴脸,他在女生无力反抗之下,将其性侵,并且还录了录音。 清醒后的女子意识到自己被侵犯,于是赶紧报警,警方随后将这名男子抓获。然而,这名男子称两人是喝完酒后自然而然的发生关系,自己并没有实施强奸,并且女子也没有反抗。随后,他提供了现场录音,表示在发生关系的过程中,女子并没有大声呼救和哭泣,反而是发出了享受的声音。这种表现代表女子是自愿的,不存在强奸。在我们看来这种强词夺理的无赖行为,居然被法官认可了,最后宣判这名男子无罪。 不得不说,这样的判决太草率了,这对女子来说是极度不公平的。而最令人愤怒的是日本网友的评论,几乎一边倒地批判这名受害女子,认为她才是有罪之人,认为她污蔑了别人的名誉权,需要对这名男子进行赔偿。这种奇葩的“受害者有罪论”让人膛目结舌。 这种“受害者有罪论”的观点,无理由地为施暴者的罪行寻求合理化,模糊施暴者的错误行为。不仅让受害者无法正当地维护其合法权益,甚至会让受害者产生自责、抑郁等倾向。这是极其可怕并且错误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