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通过姓名可以查到什么
法律分析:派出所知道一个人的名字,可以通过名字查询登记过的信息。从日常上来说,就是曾用/现用手机号、家庭住址、家庭成员状况等;从犯罪记录上来说,只要是有过违法信息,都可以直接查到;从生活经历上来说,像是住过哪里的宾馆、去过哪些城市、曾经在哪里上学等。现在是信息时代,上网的东西基本都能查到。法律依据:《公安机关督察条例》 第七条 督察机构可以派出督察人员参加本级公安机关或者下级公安机关的警务工作会议和重大警务活动的部署。第八条 督察机构应当开展警务评议活动,听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意见。第九条 督察机构对群众投诉的正在发生的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及时出警,按照规定给予现场处置,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已经进入信访、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督察机构应当将投诉材料移交有关部门。第十条 督察机构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拒不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命令的,可以责令执行;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或者下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错误决定、命令,可以决定撤销或者变更,报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批准后执行。
公安局知道人名能查到所有信息吗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公安系统上能找到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出生地、住所、家庭成员等。此外,如果涉及犯罪,可以检查嫌疑人的驾驶证件和酒店登记记录等。现在公安网络管理非常严格,必须有特定的数字证书才能检查互联网上的信息。至于个人财产信息、贷款信息、通讯信息等,在公安信息网络上是找不到的,只有办理此案的民警能通过银行和通讯部门进行调查,这些调查还需要县级公安部门负责人批准,来办理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和国家行政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承担刑事案件侦查任务,是国家司法机关之一。公安机关是政府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保障,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同时,公安机关依法侦查刑事案件,行使国家司法权。公安机关的性质具有双重性,即行政性和司法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