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公租房怎么申请
法律分析:呼和浩特申请公租房区分户籍,具体如下:一、本市户籍申请人:(一)申请人员条件:1、年满18周岁。2、本市无住房。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不超过3010元)。4、低保户:有承租能力者,未享受过廉租房。二、非本市户籍申请人:(一)申请人员条件:1、年满18周岁。2、本市无住房。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4、呼市居住两年以上,工作相对稳定,达一年以上。随着时间的变化这些要求也会发生变化,具体请咨询相关房管部门。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呼和浩特公租房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一、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1、家庭成员之一拥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实际居住;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3、无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并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二、呼和浩特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条件: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就业登记,同时取得本市居住资格;2、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2年以上;3、在本市无住房;4、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