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法衔接

时间:2023-04-06 19:21:47编辑:coo君

关于两法衔接工作情况的汇报

秦皇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我委以党的和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秦皇岛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秦皇岛建设的实施意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创建依法行政示范机关,“两法衔接”工作得到了有效落实。2017年以来,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起,立案处理2起,为维护全市正常的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成立了以市卫计委主任为组长,卫生、公安等部门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执法监督所,负责专项行动组织实施、信息汇总上报等日常工作。二是成立了案件合议组和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对案件处理意见进行集体审议,形成了涉嫌犯罪案件的审查机制,保证了“两法衔接”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完善制度方案

我委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秦皇岛市打击无证行医联 1

席会议制度、检查办案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和《秦皇岛市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雷霆”行动方案》;联合转发了《河北省卫生厅 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非法行医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指导意见》;定期召开打击非法行医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执法案件,用制度保障“两法衔接”工作的落实。

三、建立工作机制

我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自由裁量权基准及相关配套制度》,在海港区、山海关区卫生局开展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工作。从案件办理程序上设定了制约机制,使案件办理从立案到结案要经过授权、核审及处罚后的审核等环节,做到调查、核审、处罚三分离,有效地杜绝了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同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修订了《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保证了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完善,执法责任追究落实,案件移交、立案、信息反馈依法进行。

四、开展联合执法

我委与公安部门按照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的原则,共享获取的非法行医活动线索,依据各自工作程序进行案前调查,查明基本情况,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侦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给予协助和支持;应追究行政责任的,由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查处,公安机关给予必要的协助和 2

支持;遇有重大案件,公安部门提前介入,两个部门共同研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密切了部门之间的合作,形成了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五、组织人员培训

为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委每年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把“两法衔接”工作作为重点讲课内容,特别邀请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等领导专家进行针对性的专业培训,强化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了依法行政意识,规范了执法程序,提高了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六、严打违法行为

2017年以来,我委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雷霆”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车辆2000余台次、执法人员6000余人次,对各类机构进行了较为彻底的摸排检查,累计查处非法行医相关案件240余起,受理群众举报147起,取缔无证行医120余家,移送公安机关5起,立案处理两起,吊销医师资质11起,罚没款项累计达58万余元,查处“两非”案件10件,结案9件。有力的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净化了我市医疗市场环境。

七、加强法治宣传

制订了《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安排,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律

法规宣传。一是在秦皇岛电视台一套节目,每周三晚上7点50分定期播出《健康快车》栏目,及时报道卫生工作开展情况,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及政策,目前已经播出50余期。二是积极参加市法制办与市电视台联合开展的《执法见证》活动,在市电视台第三套节目进行播放,向广大市民展示我委卫生执法监督工作。三是开展宣传日、宣传周活动,通过走向广场,深入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展各种宣传活动,赢得了社会的支持,扩大社会影响,为科学执法和高效执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我委“两法衔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对“两法衔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继续加强与公安、工商、药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区域协作稽查长效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就医安全。

关于两法衔接工作情况的汇报 [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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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镇“两法衔接”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直以来我镇十分重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不仅加强了与公安机关的协作,还加强了与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协调配合,对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两法衔接”工作意识

由于我镇开展两法衔接工作时间短,执法人员相对年轻,执法办案经验比较缺乏,对此项工作积极性不够,把“两法衔接”工作当成临时性的短期行为,积极配合的主动性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工作存在沟通不到位,相互推诿等情况。为提高执法人员的“两法衔接”工作意识,我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开办行政法学习班,举办岗位大比武执法实践竞赛活动等,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办案水平。对一些违法案件及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主动协同公安机关办案,学习借鉴公安干警的办案手段、经验,使一些棘手案件及时得到查处。

(二)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确保“两法衔接”工作有序开展。

我镇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严格遵守国务院提出的六项基本要求: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捷、诚实守信、权责统一。不断探索建立“两法衔接”的有效工作机制。成立了行政执法监督小组,成立了案件合议小组,对案件处理意见进行集体审议。安排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与公安司法机关的联系,达到信息共享的目的,确保“两法衔接”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杜绝以罚代刑的现象发生

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衔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我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从案件办理程序上设定了制约机制,使案件办理从立案到结案要经过授权、审核、合议、讨论及处罚后的评查等环节,做到调查、审核、处罚三分离,有效杜绝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

二、“两法衔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尽管我镇积极开展“两法衔接”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行政执法水平有所提高,但是在个别执法领域和执法环节仍存在不规范或违法情形,主要表现为:

(一)缺乏法律知识。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和范围不明确,部分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缺乏,业务素质不高,对其职责权限不明确,不敢履行法定职责。例如,我镇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对街道两旁的商户侵占道路的行为不敢进行查处,对乱停乱放的车辆也不敢进行驱离。

(二)信息不畅通。

我镇的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司法机关的联系还停留在一般工作层面,情况通报制度特别是信息共享平台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导致信息相互封闭,相互监督配合效果难以保证。

(三)缺乏统一认识。

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司法机关对部分犯罪案件的移送标准、立案标准、证据标准认识不统一,加之案件本身交复杂,涉及罪名较多,往往刑事案件与民事纠纷、民事欺诈交织在一起,罪与非罪、主观要件等不易把握,造成行政执法与公安司法机关看法不一,分歧较大,移送案件的成案率较低。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部门配合,确保“两法衔接”工作落到实处。

加大和公安部门实施联合办案力度,可以依靠公安机关强有力的执法手段,有效获取相关证据;加强各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和协作配合,集多部门的人力、物力、财力来全力保障案件查处的需要,调查处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犯罪案件。通过各部门的有效合作,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利益。

(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警示教育,防微杜渐,尤其是防止行政执法人员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中存在违纪违规现象,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廉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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