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心亮

时间:2023-04-21 03:26:39编辑:coo君

落实领导批示情况工作汇报范文

落实领导的批示情况汇报应该积极主动,那么你知道落实领导批示情况汇报有哪些吗?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落实领导批示情况汇报,一起来看一看吧。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深刻领会省、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实质,吸取全国“两会”期间,我省连续发生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的紧迫性和重要意义。市安委会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向全市8个乡镇(街道)、14个重点安委会成员单位传达省、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相关工作的落实。吸取事故教训,以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和责任心,切实开展一次全面的检查整治工作。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

1、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交通运输领域为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大检查。在各地各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安办组织了3个督查组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以深入推进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为契机,全面提升全市小微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目前已拟定创建方案,3月31日召开全市小微企业标准化创建培训动员大会,预计五年内实现全市小微企业标准化创建。

2、大检查中督促已复工的生产经营单位对照相关标准认真开展自查,严格督办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专项督查问题和隐患整改,确保问题和隐患整改到位。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市安委会2016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上通报了大检查“回头看”专项督查问题和隐患69处,市安委会办公室严格加强督办。截止目前,问题和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对全市1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第一季度的安全审计工作。

3、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拟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认真组织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全市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全面提高企业员工安全生产素质。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等,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同时印制各种宣传单5000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法律法规汇编》1000册、《市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创建培训教材》500本等宣传资料发放到企业及安委会成员单位,进一步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1、工作责任坚决落实到位。要求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深入基层,深入生产第一线,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

2、安全监管切实执行到位。要求各地各部门坚持督办在一线,管理到现场,仔细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切实抓好隐患整改,落实整改责任人。对于安全隐患无法实施整改而不改的,坚决实行停业停产处理。

3、事故责任严格追究到位。坚决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细致,失职渎职、造成安全事故的,切实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究责任。

下一步,市安监局将继续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加强监管,严控各类事故发生。同时针对群众安全生产意识不强,自我防范能力较差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力争从根本上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1.市消安委《关于2012-2013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汉消安委办发〔2014〕12号)

陈心亮同志批示:请建军同志抓好相关工作。

黎建军同志批示:请公安局、消防大队对照通报中的薄弱环节及问题研究对策,提出建议,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责任,加强整改,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安全。

落实情况: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就通报中指出的薄弱环节及存在问题认真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建议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目前,共招录合同制消防员8人、消防文员3人,新增消火栓4个,全县18个镇均已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编制,消防经费已按要求足额落实,对现有消防车进行了维修,新增8吨水罐消防车1辆已列入2015年计划,营房迁建经多次与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座谈沟通,因目前条件不成熟暂缓实施。

2.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陈心亮同志批示:请建军同志认真抓好此项工作,确保材料详实,符合要求。

黎建军同志批示:请办公室会同发改局及时按要求抓好落实,形成县上自查报告和部门自查报告,并按时上报。

落实情况:按照中省市关于开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落实自查督查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县及时就国务院19项及省政府18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形成了近3万字的翔实材料并按时上报市政府。

3.市节能减排办《关于加强省考减排项目建设运行管理的函》(汉减排办函〔2014〕1号)

陈心亮同志批示:请万朋、继武同志认真督办,不得有误。

肖万朋同志批示:请环保局认真整改,务必到位。

落实情况:县环保局重点抓好了4户省考减排项目企业运行管理及整改工作。目前,县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垃圾处理场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在线监测设施实现联网传输且运行稳定,鑫发公司沼气工程竣工验收,福盛水泥立窑已拆除。预计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削减2.0%、2.0%、0.5%和5.0%。

4.省政府办《印发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4〕41号)

陈心亮同志批示:请万朋同志牵头,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密切协作,抓好几户企业的减排治污工作。

肖万朋同志批示:请环保局认真对照任务,落实措施。

落实情况:县环保局及时印发《关于印发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城政办发〔2014〕28号),重点抓好了县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等4户企业减排治污工作。目前,各项治理工作进展有序,依法取缔关闭皂素化工企业工作扎实推进,预计全年超额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5.市汉江整治办《关于汉江综合整治前期工作的通报》(汉治办发〔2014〕4号)

陈心亮同志批示:请水利局抓紧、抓好此项工作,为推进汉江综治打好基础。

马海波同志批示:请水利局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并早日招标开工建设,对上衔接必要时到省督促汇报。

落实情况:汉江综合整治工程可研报告已通过省水利厅初审,15个干支流单项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已全部上报省市主管部门。省发改委、水利厅先后下达其中5个单项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批复总投资3.24亿元。今年以来已建成堤防主体4.74公里。

6.市水利局等11部门《印发〈汉中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汉水发〔2014〕135号)

陈心亮同志批示:请海波同志主抓,水利局认真研究,提出我县贯彻意见,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具体工作。

马海波同志批示:请水利局牵头,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抓好实施及考核,确保有个好的结果。

落实情况:县水利局已草拟我县实施意见,待提请县政府审定后印发执行。

7.市政府办《关于开展全市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汉政办发〔2014〕12号)

陈心亮同志批示:请荣江及交通局抓好此项工作。

荣江批示:请交通局牵头,制定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

落实情况:县交通局以城政办发〔2014〕100号文件制定印发了我县实施方案,12月15日组织召开了全县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专题推进会,目前治理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8.省政府办《关于加强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建设的指导意见》(陕政办发〔2014〕46号)

陈心亮同志批示:请教体局提出具体意见。

龚 野同志批示:请教体局认真学习,加强县城(城区)中小学校建设,提升档次。县政府在去年五月份已经提出了此项工作,历时一年动劲不大,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落实情况:县教体局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城区教育资源实际,按照“加强内涵发展,提升办学品位”的原则,及时完成并上报了城区学校建设规划(2014—2017年),拟新建中小学校8所(汉中航空智慧新城2所)、改扩建3所。

9.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市级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工作的安排意见》(汉办字〔2014〕30号)

黎建军同志批示:请信访局上报我县领导干部接访工作意见,并抓好组织落实。

落实情况:县信访局以城办发〔2014〕33号文件下发了我县安排意见,就接访领导、对象、时间等方面进行了再明确。截至目前,全县共32名县级领导公开接访134批1236人次,妥善解决问题98件,正在积极协调化解36件。

10.市政府办《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汉政办发〔2014〕10号)

黎建军同志批示:请编办加快工作进度。

落实情况:县编办制定下发《关于第六批取消和保留行政审批事项及承接上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城政发〔2014〕18号)等文件,按要求对涉及我县37个部门724项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承接行政审批23项、取消28项。

11.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全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汉办发〔2014〕6号)

黎建军同志批示:请扶贫办牵头,及时研究制定我县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

落实情况:已以城办发〔2014〕40号文件印发我县实施意见,县扶贫办按照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实施,并督促各镇、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12.省政府办《关于印发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2014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4〕40号)

肖万朋同志批示:请环保局在落实汉江三年综合整治中一并安排,分解任务。

落实情况:县环保局已在《关于印发城固县汉江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城办发〔2014〕11号)和2014年度项目中一并安排落实,将任务分解到了相关部门、单位、镇。

13.省政府办《关于印发〈陕西省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4〕44号)

肖万朋同志批示:请住建局制定我县具体实施意见,报县政府研究实施。

落实情况:该《管理办法》明确了省政府对各市县政府及其部门实施城乡规划等的行政督察、层级监督办法,是一种新的管理机制。待市上管理办法出台后,县住建局将参照制定我县相应实施意见。

14.市政府办《专项问题会议纪要〈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第31次)

肖万朋同志批示:请房管局认真抓好市上纪要精神落实,确保我县双过半目标实现。

落实情况:县房管局结合该纪要精神,进一步加强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力度,顺利实现了我县“双过半”目标。目前已草拟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待提请县政府审定后印发执行。

15.市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培植业用材管理工作的通知》(汉林发〔2014〕115号)

马海波同志批示:请林业局在宣传、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再下功夫,再做工作,确保林木资源管理有力有效,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理整治活动。

落实情况:县林业局采用电视广播、张贴标语、发放手册等多种方式,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及凭证采伐、采伐限额等政策规定的宣传力度。严禁无证采伐,强化限额管理,严格使用范围,严禁以培植业用材名义的林木进入市场流通。利用一个月时间组织相关执法力量进行了一次专项清理整顿活动,查处案件16起,行政处罚16人,有力震慑了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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