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管理
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度。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烟草专卖管理,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烟草专卖许可证
办事机构:专卖管理科
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专业人员;
3、符合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
4、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烟草专卖品零售许可证
办事机构:专卖管理科
对于符合下列条件的: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烟草专卖品的`企业或个体必须于开业前携带申请书和身份证明材料到专卖管理科申办许可证,审批机关经审查合格后,应在30天内予以办理。
收费依据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63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1993)鲁价字176号规定。
收费情况
1、批发许可证(含委托代批)60元;
2、卷烟零售许可证24元;
3、准购证工本费2元。
备注
办理了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体必须接受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配合发证机关搞好每年一度的审验工作。对于从事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企业或个体,发证机关依法取消其烟草专卖品经营资格,并依法予以处理。
服务承诺
1、保证商品质量,不出现假冒伪劣卷烟;
2、保证为顾客提供方便,不刁难顾客;
3、保证顾客买卖自由,不搞强买强卖;
4、保证语言文明,不与顾客吵架。
不断深化访送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卷烟零售户,保证访销到户、送货上门,提供周到、细致、深入、高效的服务。加大对烟农的科技扶持力度,提高种植水平和烟叶质量;保证按国标和合同收购,保证不压级压价,努力保护烟农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