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管理办法

时间:2023-05-15 05:48:23编辑:coo君

销售工作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贮木场木材产品的销售工作管理,加强经营管理、堵塞漏洞、防止木材流失,顺利、及时更好的完成全年木材销售任务,实现“提质增效、热情服务”履行承诺,我场严格执行“三总量”有关规定,按照“五清一化”的原则进行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木材生产销售作业要求

1、地衡检验员:配合检验科工作,要体现公平、公正原则,不许营私舞弊、损公肥私。从严掌握林场所车辆的自重、总重及材种、树种、大小径比例,以及地理位置对木材比重的影响等因素,并认真做好记录。分车调度对进场原木车辆进行平衡生产,分到各区开据分车小票,司机按分车小票到指定区域后卸车,回到分车调度处开回执。

2、缴库检验员:要求对本区的木材产品及时缴库,以不影响工组人员工作为原则。标号清晰、工整,对缴库的原木树种、材种、等级、径级、材长等要记帐准确、无误,发现错误标号要及时更改,实行每月上、下旬两次产品检查制,产品合格率要达到98%以上。

缴库以区为库,帐货相符,帐货相符率不低于99.8%,各区缴库野帐于下午14点交到内业汇总、下卡。

3、销售检验员:要树立“信誉第一、用户至上”的服务理念,热情为广大用户服务,监守现场直到收车为止。要严格按调令合同付货,准确率必须达100%。检尺野帐40分钟交到内业汇总、下卡,划拨帐24小时交财务科。支拨验收员不定区段,每天分配区段,检尺野帐一式三份。

严禁任何人挑选木材装车,如发现挑选,检验员有权拒付,并及时上报检验队或质量部门,如隐瞒不报视为渎职,追究责任。

二、卸车、选材、归楞、装车管理办法

1、进场原木车辆到达工组后,领车员应按楞位及时领到卸车地点。

2、选材及归楞各区工组人员要在缴库员划完号后及时归楞,各工组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各材树种分级归楞。分级为47厘米、89厘米、1012厘米、1416厘米、1822厘米、2428厘米、30厘米以上;桦木、白松、落叶16厘米根节、特选材、24厘米以上三等材、白松、落叶、次加工、纸材,阔叶树次加工分别选材归楞。

3、装车:各区工组人员必须严格按木材科开据的'木材拨付通知单上的材种进行装车。竞价木材优先装车,装车时不准以任何理由挑选木材。

三、支拨检验

1、销售检验员:销售工作管理要树立“信誉第一、用户至上”的服务理念,热情为广大用户服务,监守现场直到收车为止。要严格按调令合同付货,准确率必须达100%。检尺野帐40分钟交到内业汇总、下卡,划拨帐24小时交财务科。支拨验收员不定区段、每天分配的区段,检尺野帐一式三份。

严禁任何人挑选木材装车,如发现挑选,检验员有权拒付,并及时上级检验队或质量部门,如隐瞒不报视为渎职,追究责任。

2、复检地点每天由一名场领导跟班作业,严把木材出场关,本着对林业局经济效益和客户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工作。

⑴复检员做到每车必检,由场领导先收随车野帐,复检员再进行复检。

⑵工作认真负责,复检与拨付检验要达到误差为零。发现问题的车辆不许出场,对帐无误后方可放行、出常

3、拨付地衡复检员:由场领导跟班作业,对拨付空车标定自重,重车检斤,标定各材、树种系数,按净重乘以系数,推出每车米数与原检车野帐数量对比,发现有误的车辆进行复检,确定无误方可放行,严把木材出场关。

4、抽检检验员:由一名场领导跟班作业,对全场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的不定期检查,确保木材生产、销售、产品质量各项指标顺利完成。

⑴对拨付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⑵对复检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⑶对拨付地衡复检员进行监督,抽查出问题及时提出,责令整改。

四、质量检查:体现公正、公平原则,本着对全场的木材产品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全面的质量管理。全面负责全场的质量检查,楞场管理等工作,同时对复检员、地衡复检员、抽检员的工作进行监督,认真执行场规定的《木材生产、销售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章办事。

五、销售工作管理中的各种登记、台帐、报表

1、原木车辆进场登记表,回执。

2、原木缴库台帐、日报、月报。

3、拨付调令登记表,原木拨付小票、出门证、台帐、日报、月报。

4、统计台帐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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